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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1/7/1 14:50:24 来源: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点击次数:2288

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混凝土行业科技创新,推动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表彰在混凝土行业年度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中国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联合各省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共同设立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中国混凝土行业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行业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授奖项目,由评审委员会发布公告,并颁发证书。

第三条 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的评奖范围为评审年度在混凝土行业相关领域取得的创新科技成果,包括在原材料、制造工艺、生产装备、工程应用技术、标准规范等方面取得突出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创新成果。

第四条 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从技术创新水平、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和对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作用等方面进行评价,设置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3个等级。

第五条 申报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的单位应当是在该成果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支撑条件,并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单位,申报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的个人应当是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做出重要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的完成人。

第六条 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由该成果完成单位填写《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申报表》(见附件),在评审年度10月1日前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第七条 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或通讯方式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得出项目的获奖等级。

第八条 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中止评审,已授奖的撤销证书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 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每年度评审一次,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条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接受申报和组织专家开展评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混凝土》杂志编辑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B座0310房间

电话:024-81978465 62123865

电子信箱:hnt@vip.163.com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2021年6月


附件: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申报表


                             

 

 

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申报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完成单位(盖章):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2021     

 

 

混凝土行业年度创新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

单位

 

主要完成人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完成:             

二、项目简介

(主要科技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及应用推广情况、基金项目名称等)

 


三、主要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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