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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剂

浅谈外加剂标准中的有关问题

时间:2012/4/21 11:15:52 来源: 点击次数:9255

    我国经济的腾飞,带动了建材行业的蓬勃发展,建材品种日新月异、层出不穷。随之而来的便是建材产品的质量问题,这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大计的重大问题。针 对这种情况,国家也及时的编写了产品相关标准,对保证产品质量和稳定产品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就目前情况看,我国的产品标准并不能满足产品发展的需要。 就混凝土外加剂来说,外加剂的品种越来越多,功能越来越多,现有的标准不能完全的对所有的混凝土外加剂性能进行评价限定。很多产品根本就没有相关标准。根 据我们对多年混凝土外加剂检测的结果进行分析,我们提出一些现有标准中存在的不足,仅供参考。
  一、混凝土外加剂标准与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的关系
  混凝土外加剂标准是判定混凝土外加剂是否合格的依据,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是外加剂在工程施工应用中的根据。从两者的关系来看,前者应是后者的前提 条件,只有产品合格,才能谈及应用;后者应该是前者的应用基础,是产品的补充和深化。两者的切合点是产品的合格性,因此判定产品合格性的技术指标要求两者 应该统一,混凝土外加剂标准中的判定技术指标应囊括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中所有对外加剂的限制,尤其是在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中适用范围部分的 “严禁”限制。只有这样通过标准判定合格的产品,根据所检技术指标,参照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来选择哪种可以用于目前工程中,哪种不适宜用于该工程。而目前 的状况是在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中“严禁”二字用的很多,限量很多,而通过目前标准判定合格的产品在规程中并不能判断是否在“严禁”之列。例如:
  1.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中规定“含有六价铬盐、亚硝酸盐等有害成分的早强剂严禁用于饮水工程及与食品相接触的工程。硝铵类严禁用于办公、居住等建筑工程中”,同时还规定了常用早强剂在不同混凝土中的掺量限量,例如在硫 酸钠与氯盐组成的早强剂中规定:硫酸钠不能大于2.0%,氯离子不能大于0.6%(水泥重量)。而在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标准中,没有检测 铬盐、亚硝酸盐及铵盐的技术指标,也没有硫酸钠的含量指标。这样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标准对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 规程就起不到指导作用。目前我们的外加剂市场就处在这种条件下。不能不说我们承建的工程中存在这样的隐患。
  2.防冻剂
  在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中,防冻剂的适用范围中有三个“严禁”规定,同样是对亚硝酸盐、六价铬盐、铵盐及碳酸盐在特殊条件下 的限制。也同样在JC475-92(96)防冻剂行业标准中没有这些盐类的检测指标。若按照规程中规定的防冻剂品种将防冻剂严格分类,在应用中可以在不同 的工程条件下,根据其种类对相应的盐类进行测试。而目前我们的防冻剂市场并没有这样分类,没有在产品注册中表明何种类型。
  3.膨胀剂
  3.1在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中,膨胀剂适用范围部分第8.2.3中用了“不得”,即严格规定“含氧化钙类膨胀剂配置的混凝 土(砂浆)不得用于海水或有侵蚀性水的工程”。而在JC476-2001膨胀剂行业标准中,没有膨胀剂安定性指标要求,这就无法判断所用膨胀剂为何种类 型,尤其是硫铝酸钙-氧化钙类。
  3.2在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中,有对掺膨胀剂混凝土(砂浆)的性能要求,砂浆主要是对灌浆料砂浆的性能要求(见规程中表 8.3.1、8.3.2、8.3.3)。而JC467-2001膨胀剂建材行业标准中的物理性能指标是掺膨胀剂和基准水泥的砂浆性能指标。是否满足 JC467-2001膨胀剂建材行业标准中的性能指标就一定能满足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中掺膨胀剂混凝土(砂浆)的性能要 求?答案若是肯定的,那规程中的性能要求似乎多余;答案若是否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膨胀剂依据规程重新进行检测。在混凝土外加剂标准中应该对膨胀剂 特殊应用条件下的性能指标做出规定或解释说明。
  其他外加剂也或多或少的存在这些问题,在此不一一赘述。因为我们主要是面对北京市场,在此就不能不提北京市的《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DBJ 01-61-2002),该规程与外加剂表准之间也存在类似问题。该规程中将高效减水剂的减水率指标提高到18%,GB8076-1997中合格是10%,从目前的高效减水剂的水平来看国家标准中的指标定的过低。
  在该规程中对氯离子、碱含量及氨含量都有了限量,而在混凝土外加剂标准中大部分对氯离子和氨含量没有限量。在目前情况下,外加剂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外加剂种类对其氯离子和氨含量做出限量。
  二、关于混凝土外加剂标准
  1.泵送剂行业标准(JC473-2001)
  该标准中压力泌水率比指标太保守,不能反映掺泵送剂混凝土保水能力的真实性。根据我们2004年统计,在所有检测的泵送剂中,没有压力泌水率比不合格的, 一般压力泌水率比值在0~60之间,大部分在20~40之间。这主要是因为压力泌水率比前后两端的实验时间分配有关,由于压力泌水是一种受迫行为,在新拌 混凝土受压的前几秒内.由于混凝土变形传递和由于变形引起的自由水的流动至容器底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前10秒流出的水是很少的,大部分的水应该是 在15秒――100秒.的时间里流出的。与基准混凝土相比,由于掺泵送剂的混凝土的用水量很低,密实性更好,在此情况下,压力泌水量更少。
  2.防冻剂行业标准(JC475-92(96))
  该标准中28.抗压强度比(R28)指标似乎意义不大,R28.与基准混凝土同样都是标养,而前者由于防冻剂的减水作用水灰比减小,相应的28天强度自然就高。针对材料本身而言,似乎用负温条件下的强度/ R28.作为检测指标更合理。
  3.基准水泥的单标号及不稳定问题
  在混凝土外加剂的标准中检测外加剂所用的水泥都是标号为42.5的基准水泥,这在试验的过程中有时表现的不适宜,例如在做抗渗压力比或涂层渗透压时,由于 水泥的标号较高,使得基准样都不能打透,这也就无法判断受检样的好或坏。同时,这在与实际工程的对应上也存在偏差,由于基准水泥的高标号,掩盖了很多由于 外加剂给混凝土带来的不良影响,比如抗冻剂。而且现在的基准水泥波动很大,一方面是富于系数波动大,一方面是化学组成和矿物组成有波动。有时同一种速凝剂,两批基准水泥,凝结时间相差甚远。
  4.标准砂的不统一问题
  在现行的混凝土外加剂标准中存在两种标准砂,一种是老的标准砂(较细),一种是ISO标准砂。大多数砂浆实验还是用老的标准砂,在少数的试验中采用了 ISO标准砂,例如在混凝土膨胀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以及无机防水堵漏材料等。我国的国家标准与国际接轨是一种趋势, 也是一种必然。
  5.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国标(GB18445-2001)
  在该标准中防水涂料部分,没有规定涂层的水料比,只规定凝结时间及强度的水料比有厂方提供。凝结时间、强度和涂层三方面的性能在材料本身结构上应有必然的 联系。而如果水料比各不相同,则很难在同一工程中同时反映这三方面的性能。如果在应用中采用涂层的水料比,按标准检验的强度试验如果不和涂层水料比相同, 则不能反映应用中的强度是否合理。在时间紧,工程急的情况下,标准检验的周期偏长,此时作为快速检验,应做试件养护28d后,凿去涂层,进行抗渗试验(目 前,很多厂商56天第二次抗渗压力都不做,这样很难判定是否具有渗透结晶性)。这对规范这个市场是有利的。
  6.氯离子的限量问题
  在绝大多数的混凝土外加剂标准中都有“应说明对钢筋锈蚀有无危害”的条款,而引起钢筋锈蚀的主要原因是氯离子的存在。因此,应从研究引起钢筋锈蚀的氯离子临界浓度入手,兼顾外加剂产品检测验收的通过率来对混凝土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进行限量。
  7.膨胀剂建材行业标准(476-2001)
  为了禁止氧化钙类膨胀剂在市场上出现,应对检测的膨胀剂做安定性试验。
  三、结论
  1.我国的混凝土外加剂标准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基本适应我国混凝土行业发展的需要。
  2.混凝土外加剂标准与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切合点不够紧密,有脱节之处。
  3.随着我国外加剂行业的不断发展,外加剂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有关国家标准中的相关指标或实验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建立定期的标准修订机制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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