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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年起,全省水泥企业公开治污考核

时间:2013/11/13 8:50:03 来源:福建日报(福州) 点击次数:3226
    作为污染大户行业,水泥企业将面临公开治污考核的压力。记者从12日召开的全省水泥脱硝推进现场会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将对所有水泥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绩效考核,对脱硝运行和排放情况进行排名后,在主流媒体公布曝光;对排名靠后、整改不力的企业,将通报证监会、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各大金融机构,列入企业征信“黑名单”,限制或停止贷款;对排名靠后且治理产能效率低、环境污染大、整改无望的,将进行严厉处罚直至淘汰、关停。
    与此同时,我省将采取经济手段促进节能减排,通过实行差别电价,对环保不落实的水泥企业进行电价加价。对严重违法企业将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属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范畴的,追究刑事责任。
    水泥行业排放的氮氧化物是造成大气灰霾的重要因素,脱硝就是去除燃烧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明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比国标更严格的造纸水泥行业排污新标准,其中,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分别由国家标准的200mg/m3、800mg/m3调整至100mg/m3、400mg/m3。
    省环保厅要求,有条件的企业要力争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脱硝装置的建设,并保证脱硝设施的稳定达标运行。未建成投运水泥行业脱硝设施运行的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限期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并建成投运脱硝设施,其中熟料生产规模4000吨/日及以上的生产线,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60%以上,其他规模生产线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50%以上。在新批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必须同步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并配套脱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投运,纳入环保竣工验收内容,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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